关于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汕尾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办传〔2012〕72号)的部署,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一元捐赠,一份爱心”。
二、 活动时间
2012年6月30日前。
三、 活动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师生。
四、 活动内容
以各学校为主体,按照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参与“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捐赠标准为每人一元钱,多捐不限。
五、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做好捐助活动的具体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站、班会课、黑板报、活动标语等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心专题教育,向学生介绍2012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情况,把此次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师生进行一次社会公德教育。坚持自愿原则,学生间不可互相攀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捐款。
六、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募集的资金于7月6日统一汇缴市扶贫基金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捐助账号:44252201040010943,办公电话:0660-3810298),并将捐款数额报我局计财科汇总。若捐款用于发展教育或扶助贫困儿童就学的,需注明:捐给市教育基金会用于发展我市教育事业。
联系人:刘雅,联系电话:3390682,邮箱:1138875694@qq.com 。
汕尾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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