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学校:
2012年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12〕119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现对评审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和市直有关单位登陆市教育局网站(www.gdswedu.com)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31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3年1月5日前报送我办。
附件:1.2012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下载附件!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下载附件! 汕尾市教育局职改办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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