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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2013-12-19 00:00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关于2013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学校:

2013年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7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59号)的要求,现对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和市直有关单位登陆市教育局网站(www.gdswedu.com)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我局网站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6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3年12月29日前报送我办。

附件:1.2013年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下载附件!

      2.公示文稿(样式)下载附件!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下载附件!

        

汕尾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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