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园丁关爱工程”第一批受助教师名单的公示
经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基金会组织人员审核,我市6位教师成为“乡村园丁关爱工程”第一批救助对象。根据“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对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390698 、3390663,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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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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