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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
2014-06-29 09:36           来源: 基职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

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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