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关于选用小学书法教科书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办函〔2015〕75号)精神,汕尾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决定,对我市小学段(3-6年级)书法教科书进行公开评议审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审教科书范围
列入教育部《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的小学书法教科书。
二、送审相关要求
请有意参评的相关教材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汕尾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一)送审样书(3-6年级)需成套报送;
(二)送审所有样书均一式7套。请送审单位将送审样书自行分类包装并注明;
(三)送报单位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1.参选公函;
2.教材简介(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
3.教材选用服务方案及无偿培训师资承诺书;
4.《汕尾市中小学教科书送审汇总表》(见附件),均报送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
5.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教材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汕尾市教育局办公室(汕尾市红海中路汕尾市教育局办公楼5楼),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宇倩,联系电话:0660-3235669,
特此公告。
附件
汕尾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