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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8-07-10 15:51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对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第十批特级教师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兴军13名候选人通过评审。现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陆市教育局网站(www.swedu.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县教育部门要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局在网站公示时间为710日至19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个人投诉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投诉加盖公章且附联系人及电话,所投诉内容事实清晰、指向明确),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负责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候选人公示情况,填写《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公示情况表》(附件3),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单位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872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

 (联系人:李金、庄  鸿,电话:3390698/3390663

 

附件:1.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公示情况表

  附件1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名单

  公示通知附件2、附件3

 

                           尾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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