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初审、专家会议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拟认定4家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4日(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教育局思体艺卫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660-3398095,电子邮箱:sw3398095@126.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附件:2020年汕尾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拟认定名单.doc
汕尾市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