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对第二批全市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市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公平公正、实行回避”的原则,经县(市、区)初评、市级评议,并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遴选产生我市第二批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78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委教育工委联系。
联系电话:0660-3399859;电子邮箱:swjyjdw@163.com。
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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