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有关事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97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汕尾市2022-2023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辖区内中职学校校历落实执行情况列入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处。
二、各地、各学校要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校历及要求制定本校行事校历,并严格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学职科反映,联系电话:0660-3390686。
汕尾市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