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经市教育局同意,从2016年开始,我市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业考试(下称中考)采用省考试院命制的全省统一试卷。现将今年中考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我市今年中考考试科目、分值不变,具体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体育(30分,考试工作按汕尾市教育局汕教函﹝2015﹞23号文《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总计800分。由于考试院命制的试卷卷面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其中听力考试25分),其余各科为100分,因此,今年我市考生中考卷面成绩评出后,将按各科权重进行折算,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权重折算,物理、化学成绩不变,思想品德、历史成绩按满分60分权重折算。中考成绩公布时按折算后分数公布。
二、考试时间(省考试院统一安排)。
日期 |
考试科目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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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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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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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0—17:00) |
6月21日 |
化学(9:00—10:20) 思想品德(10:50—12:10) |
数学(15:00—16:40) |
6月22日 |
物理(9:00—10:20) 历史(10:50—11:40) |
英语(15:00—16:40) |
三、命题依据。命题依据为《广东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各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英语听力考试时间约15分钟,相关要求参见“粤考院﹝2013﹞49号”文件。
请通知各学校做好备考工作。
汕尾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