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 8 号
关于公布汕尾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
考试考生成绩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
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卷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考生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由汕尾市招生办统一予以公布,考试成绩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自行打印。7月4日下午3:00前考试成绩数据由市招生办下发各县(市、区)招生办,各县(市、区)招生办必须将成绩数据通知到学校,并由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同时,市招生办将于7月4日下午3:00时起通过汕尾教育信息网(HTTP://WWW.GDSWEDU.COM/)公布成绩,考生可免费查询(查询办法:直接输入考生号和姓名即可)。
二、考生在获知成绩后,如对本人各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5日下午18:00时前到所在中学提出复查成绩申请,中学按复查科目、考生号顺序填写《考生申请复查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并上报各县(市、区)招生办,各县(市、区)招生办于7月6日上午 10:00时前将登记表按复查科目、考生号顺序汇总以电子文本上报市招生办。复查内容为成绩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市招生办不接受体育科成绩的复查,体育科成绩的复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自行负责。
三、对复查后发现成绩有误的考生,市招生办将对其成绩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县(市、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无误的考生由市招生办通知县(市、区)招生办再通知考生。
附件:考生申请复查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