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科学统筹,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以服务我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高职院校健康规范发展和水平提升的原则,培养合格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
二、实施原则
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单独组织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术科),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和符合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等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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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
| 五年
| 100
|
数学教育
| 五年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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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五年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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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五年
| 50
|
美术教育
| 五年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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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 五年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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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 五年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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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2014年3月15日-20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2.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2日-23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我院指定在校本部A区、海丰教育局、陆丰市龙潭中学、惠东县教育局报名点交纳报考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确认。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3.报名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往届生须带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外省户籍符合广东省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到学籍所在县级以上招办办理“符合当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证明。
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艺术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操场。
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选择我院校本部作为确认点的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选择其他我院下设确认点的以现金形式缴费)。
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1日)到本校招生办(地点:林伟华科学楼3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7.收费文件: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办[2009]125号]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音乐、体育和美术术科考试考核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确定,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成绩在各试点院校内可互认。
2.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及要求依据《广东省2014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术科考试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①基本素质(30分): 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②专项基础(70分):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①基本素质(30分):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②专项基础(70分):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3)体育教育:①基本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200米、铅球、跳远、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3.考试时间。
2014年4月12日文化课考试,4月13日音乐、美术和体育术科考试。文化课具体考试时间:12日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12日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具体考试时间: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赴考材料。
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五)录取方式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报名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录取程序透明、公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招生工作程序
1.制定招生章程,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宣传发动符合招生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预报名;
3.对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4.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准考证》;
5.组织文化课考试(笔试);
6.组织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面试);
7.确定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8.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向社会公示;
9.寄发录取通知书;
10.组织录取新生报名缴费。
(二)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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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招生简章,与市、县教育局洽谈落实报名确认点布置工作
| 2月27日前
|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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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名宣传发动
| 3月1日-3月15日
| 招生办、相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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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考生网上预报名
| 3月15-20日
| 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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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确认报名
| 3月22-23日
| 招生办、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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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室编排
| 4月1日前
| 教务处、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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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订考务工作方案
| 4月10日前
| 教务处、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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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考场设施检测与布置
| 4月11日前
| 教务处、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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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选定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打印试室点名卡及条形码、打印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加盖考点印章
| 4月11日前
| 教务处、成教处
| 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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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向考生发放已盖章的准考证
| 4月11日
|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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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化课领卷(须同时取点名卡及条形码)
| 4月11日
| 教务处、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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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课考试、接待省巡视组
| 4月12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务处、成教处
| 省考试院派巡视组到各考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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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术科考试
| 4月13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处处、各专业面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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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化课回卷、报送违纪材料
| 4月13-14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务处、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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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网上公示术科合格名单
| 4月25日
| 招生办
| 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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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保障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相关工作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单独招生考试实施工作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谢南斌
副组长:王思荣、麦永豪、陈昌文
成 员:徐少琼、林炳壮、王景凡、谢创雄、魏新中、房根义、叶妙企、邵明江、陈小平、郭翠芳、叶素红、陈烈棒、丘裕、黄祥淡
实施工作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组 长:麦永豪
成 员:彭强、卢雄程、李广用
2.单独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文化课、术科考试等考务工作安排。
组 长:王思荣
副组长:魏新中、麦永豪、陈昌文
成 员:杨怀文、陈烈棒、谢晓雄、陈铿锵、丘裕、叶剑威、彭强、林祯辉、阮永平、卢雄程
专业术科考试分三个组,指定一名相关负责人当组长,负责术科考试的方案及评分审核等工作。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谢晓雄
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邵明江
体育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陈小平
(二)单独招生考试纪检监察与安全组,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监督试卷的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谢南斌
副组长:徐少琼、王景凡、王思荣
成 员:阮永平、甘煜辉、李泽华
六、经费保障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所需经费从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用支付。不足部分由学校归口项目经费支付。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