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各学校,全体普通话培训测试员:
经研究,决定召开2012年度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20日上午10:00,时间一午。
二、地点
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负责人,市直各学校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荣获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7所学校校长(名单附后),全体普通话测试员等。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7月15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上报市语委办。
2、请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各学校将本地、本校2011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于7月15日前上报市语委办。
3、请市城区、海丰县、红海湾区和华侨区代为通知本地的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4、请各普通话培训测试员所在单位给予报销往返车旅费。
联系人:吴娘辉,联系电话:3390668,传真:3391777,邮箱:sw3390668@126.com。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委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7所市级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市直:林伟华中学
市城区:田家炳中学、香洲街道中心小学
海丰县:海丰中学、附城镇中心小学
红海湾区:田墘街道中心小学
华侨区:华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