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对第一批全市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汕尾市基础教育创建工作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公平公正、实行回避”的原则,经县(市、区)初评、市级评议,并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遴选产生我市第一批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22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委教育工委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朱益茵,0660-3399859;电子邮箱:swjyjdw@163.com。
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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