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海丰县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6日至1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516600;联系人:李金才、庄 鸿
联系电话:3390663;传真:3396158
附:2019年市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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