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的通知》要求,经全市各地各学校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报市教育局。经报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确定市林伟华中学陈娜红等15名教师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教师培养推荐学员、海丰县海城镇第三中学校长林腾高等6名校长(书记)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校长培养对推荐学员、市林伟华中学吴炎雄等5名教师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班主任培养推荐学员(具体见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3月22日。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推荐学员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3390698、3390616。
汕尾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