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语言文字规范化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主要是指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1988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汉字。不规范汉字是指在《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在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体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语言文字规范化?汉字表意丰富,历史悠久,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丰富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要热爱汉字。如果我们连自己的语言汉字都无法正确使用,我们如何学习其他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要优化文字环境,正确使用汉字,更要杜绝公共场所的错别字。用好汉语文字,提倡全社会都来正确规范地使用字体!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且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经济基础和文化教育基础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在保证交际顺利,信息、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对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方言的人口大国。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语言文字的客观需求日益迫切。语言文字不但是文化的基本载体,而且语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语言文字的重要性是怎样强调也不为过的。它是一切教育的基石,是公共交流的基本工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企业取“洋名”和“洋字号”、网络语言满天飞┅┅出版物、广告、包装、商店招牌、公共设施甚至一些影视剧中,对语言文字的使用有些随意,时有错误出现,给语言文字的使用带来了混乱。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为汉语规范化尽心尽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