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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自查表
2012-10-30 09:19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学校(盖章)                        总分       

创  建  标  准

分值

实  施  要  求  及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备  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A

20分)

A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有力,机构健全,人员落实5分)

A1.1 学校领导有较高的语言文字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2

1.学校领导具有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和发展观,并用以指导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1分;

2.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妥善处理校园语言文字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把握上的偏颇,1分。

 

 

A1.2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机构网络发挥作用

3

1.设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职或兼职行政人员,职责明确、考核落实,1分;

2.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校内各部门、深入各教学班并充分发挥作用,1分;

3.各部门、各教学班积极、主动开展工作,1分。

 

 

A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得力5分)

A2.1 按照国家、省和所在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开展工作

2

1.每学期召开校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1分;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有专项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总结,1分。

 

 

A2.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形成体系,程序规范

3

1.有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监测以及督促整改的制度,有关记录完整,1分;

2.有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总结表彰制度,1分;

3.创建示范校期间(2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分门别类妥善保存,1分。

 

 

A3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管理常规10分)

A3.1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内容

2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有明确规定,1分;有推进措施,1分。

 

 

A3.2 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纳入教学管理常规

3

1.对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在板书、课件、作业批改中写规范字有明确要求,有检查落实措施,并作为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1分

2.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察指标之一,并积极落实,1分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等用语用字以及汉语拼音使用规范的审核、把关,1分

 

 

A3.3 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师资管理要求

3

1.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并积极落实,1分

2.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1分

3.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1分

 

 

A3.4 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管理要求

2

1.将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

2.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基本条件,1分

 

 

B

35分)

B1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德育内容15分)

B1.1纳入学校培养目标

2

在学校培养目标中,有关于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的明确规定或表述,2分

 

 

B1.2 校园内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7

1.有永久性固定宣传牌不少于3处,2分

2.有固定宣传栏,2分

3.每学期学校广播、电视专题宣传2次以上,1分

4.每学期班级黑板报专题宣传2次以上,1分

5.在学校网站上有关的专门频道或栏目,1

 

 

B1.3 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6

1.每学年在校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

少于3次(推普周活动除外),2分

2.在校园内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推普周活动,2分

3.积极组织师生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1分

4.师生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到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1分

 

 

B2 充分发挥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15分)

B2.1语文教学中切实加强对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教学和培训

5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并认真落实,2分;

2.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常规化,3分。

 

 

 B2.2 学校开设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专门课程

4

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积极开设关于普通话、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的专门课程(或拓展性、研究性课程),4分;定期开设有关讲座,3分;偶尔开办有关讲座,1分。

 

 

B2.3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

6

1.中小学认真开展普通话口语表达考评活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参与率不低于80%,4分;参与率70%,3分;参与率60%,2分;60%以下,1分。师范类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率低于80%不得评为示范校;

2.切实开展汉语拼音教学与训练,并加强考核,1分;

3.切实开展写字教学与训练,1分。

 

 

B3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渗透进各科教学5分)

B3.1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2

学校素质教育实施体系中有关于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要求,2分

 

 

B3.2 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2

1.学校教学管理中对“各科教学都应注重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

能力的培养”提出明确要求和实施重点,1分;

2. 各科教师普遍树立在日常教学中适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

育的意识,有相关教育实例,1分。

 

 

B3.3 学校教学管理中正确处理好语文教学与其他各科教学的关系

1

教学管理中正确把握语文教学内部及其与其他各科教学的关系,有相关资料或论文,1分

 

 

C校园用语用字环境15分)

C1用语规范

8分)

C1.1 教学用语规范

3

各科教师在教学中用语规范,3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不得评为示范校

 

 

C1.2 宣传用语规范

2

学校广播、电视播音、告示、演出用语规范,2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

 

 

C1.3 集体活动用语规范

1

班会、党团活动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

 

 

C1.4 学校工作用语规范

2

1.教师教育学生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

2.校会、大型活动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

 

 

C2 用字规范7分)

C2.1 教学用字规范

2

教师板书、作业批改、试卷、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等用字规范,2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C2.2工作用字规范

2

公文、公章、通知、告示、自办刊物等用字规范,2分;有不规范现象,每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C2.3标牌用字规范

1

1.校牌用字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评为示范校;

2.各类标志、指示牌用字规范,1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C2.4 宣传用字规范

2

1.校风、校训用字符合规范要求,1分;不符合规范要求,0分;

2.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各类宣传用字规范,1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D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20分)

 

D1 教师具有较强的规范意识和能力10分)

D1.1干部、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具有规范运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能力

5

干部、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具有正确运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D1.2 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5

1.教师普通话水平100%达到省规定的等级;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100%,4分,95%,3分;依此类推。有1人没达到省规定的等级,不得评为示范校;

2.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100%不低于三级乙等,其中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100%,1分;90%,0.5分;90%以下,0分。有1人没达到三级乙等,不得评为示范校。

 

 

D2 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10分)

D2.1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能正确辨别、书写规范汉字,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

5

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能正确辨别、书写规范汉字,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D2.2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5

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相当于二级乙等及以上),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10%扣1分,扣完为止

 

 

E教科研工作10分)

E1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5分)

5

开展关于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式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有1个,3分;2个及以上,5分

 

 

E2 积极探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5分)

5

鼓励干部教师积极探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干部教师发表有关论文,每学期有1篇,3分; 2篇及以上,5分

 

 

F加分项目10分)

F1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明显5分)

5

结合本校办学和学科实际,创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或语言学科研成果显著,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F2 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奖5分)

5

1.师生个人获市级及以上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人次,加1分;获区(县)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人次,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2.集体获市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次,加2分;获镇(街)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注:备注栏填写测查方法,如查阅文档就填所查文档号,座谈就填写座谈人数,实地查看就填写实地查看x处,随机抽查就写随机抽查x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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