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相关学校,各位普通话测试员:
为推进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广和服务功用,进一步丰富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内容,结合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汕尾市规范中小学师生用语用字行为习惯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规范用语用字,服务基层学校。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2年9月14日,共一天。
2、活动地点:陆丰市八万镇葫峰中学。
3、活动内容
(1)上午(10时至12时):课堂教学。授课教师:葛芳、乐海霞。
(2)下午(14时至16时):学生经典诵读比赛和交流。主持:乐海霞;评委:葛芳、林京华、蔡海燕。
4、参与人员:各县(市、区)语委办专干,汕尾市全体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员。
三、其他事项
1、请全体参与人员于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陆丰市八万镇葫峰中学。市直学校的测试员老师和市城区、红海湾区的语委办专干于9月14日上午7时40分集中在市教育局出发。其他县(市、区)语委办专干和测试员老师自行解决交通问题。
2、请陆丰市语委办指导葫峰中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请测试员老师所在学校大力支持本次活动,妥善安排好本校测试员老师9月14日当天的课程。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汕尾市语委办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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