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教函〔2022〕156号)、《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2022〕171号)、《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完成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任务,决定尚未完成招生任务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补录工作,并制定补录办法如下。
一、补录条件
1.参加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统一录取、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在库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2.本次补录划分为两大片区进行:一是市城区、海丰县、红海湾区片区,该片区补录分数线划定为415分以上(含415分);二是陆丰市、陆河县、华侨区片区,该片区补录分数线划定为400分以上(含400分)。
3.已被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考生,不得再参与补录。
4.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中剩余的招生指标,不列入补录计划。
二、补录学校
尚未完成《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2022〕171号)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均按实际缺档人数参与全市统一补录。
三、补录计划
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缺档情况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编制补录计划。经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补录计划(见附件)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并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志愿设置和填报
1.补录志愿设一个批次共5个志愿栏。不设级差分。
2.公办学校普通生和指标生均列为普通生补录计划,民办学校的统招生、成本生均列为成本生补录计划。
3.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将于7月29日9时至31日18时开放“汕尾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swzk.sincci.net/)”,征集考生补录志愿。符合补录条件且有参加补录意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重新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
4.在汕尾市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在库未录取考生,只可填报报名点所在片区的补录学校志愿。
五、补录办法
1.补填志愿结束后,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以“分数优先、尊重志愿、不设级差”的模式,按补录学校的补录计划与补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
2.补录到市城区、海丰县、红海湾区片区的,中考成绩必须在415分以上(含415分);补录到陆丰市、陆河县、华侨区片区的,中考成绩必须在400分以上(含400分)。
3.各补录学校的补录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多位考生总分相同的,一并录取;补录投档计划仍未完成的,则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不再进行第二轮补录。
六、补录结果公布
各补录学校补录的考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于8月3日前下发到县(市、区)中招考试部门,由县(市、区)中招考试部门转发各初中学校向考生公布,并同时转发各相关补录学校。
七、补录考生注册
各补录学校要在8月8日前通知本校补录考生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八、注意事项
1.各地各相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悉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及时细致指导考生做好补录志愿填报等工作。
2.补录期间,各补录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咨询电话有人接听;要热情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耐心宣传、解释招生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及时反馈情况。
3.参加补录的考生,如需住宿,必须充分了解各补录学校的住宿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补录学校。各补录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
附件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