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国庆节假期间持续加大规范培训检查和执法力度的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国庆期间进行隐形变异培训和违规培训,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充实快乐假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汕尾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在国庆长假期间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双减”执法检查行动。
国庆期间,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严格落实“双减”有关工作要求。9月28-30日、10月3-5日、7日,汕尾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共计8次暗访和执法检查,累计出动37人次分别参与检查,共计检查各类培训机构32家。其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未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少数机构收费标准未公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存在未正式启用教育部最新合同文本。检查组当场要求各个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限期完成,确保合法合规办学。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国庆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主要包括:坚决查处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严肃查处机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我市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促进了我市校外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