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按照国家“双减”政策精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社会竞赛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了校外培训(含艺考培训)、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的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答疑。
一、投诉举报、咨询答疑受理范围: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含艺考培训)资质、课程、师资、招生、收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问题,以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社会竞赛活动问题。
二、举报反映方式:如需举报校外培训机构(含艺考培训)、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以上方面问题的,请按公布的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向培训机构(含艺考培训)、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主办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咨询(详见附件)。其中,投诉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和佐证资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