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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 项目宣贯与实操培训的通知
  • 2020-05-12 22: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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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完善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4月14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为提高我市企业对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知晓度,顺利推进我市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我市拟联合省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于线上召开2020年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宣贯会,请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5月18日14:30-16:00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潮州市科学技术局、揭阳市科学技术局、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茂名市科学技术局、阳江市科学技术局、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梅州市科学技术局、清远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三、会议内容

  (一)广东省科技厅专家服务处杨慧芳处长解读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改革亮点;

  (二)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项目官方平台介绍与系统实操培训;

  (三)现场答疑。

  四、参加对象

  满足发榜企业条件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发榜企业条件:在广东省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团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经评价入库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已入驻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4.有创新需求的传统工业企业;

  5.境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注册成立的企业;

  6.行业协会及专业技术机构;

  7.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五、参会方式

  添加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客服二维码,回复所属地市名称(如:汕尾),加入地市微信群获取线上宣贯会链接。

  客服二维码:


图片1.png

   


  微信号:sctccyy

  (一)专家服务处

  专题业务咨询:020-83163865

  (二)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综合业务咨询:13392615374,19924355617,

                          19902274880

  技术支持咨询:13378451894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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