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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南方日报讯 5月15日,在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上,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深圳脱颖而出。
近年来,深圳秉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理念,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新路径与新模式。在城市规划中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多项创新性地方法规,并将城市气候风险防范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在环境治理方面,以“绿美深圳”为目标,持续改善城市环境。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达97.8%,领跑全国超大城市;河流水质稳步提升,城市生态系统质量和气候调节能力显著增强。同时,积极推进“山海连城”计划,建设“鹏城万里”绿道,打造宜居绿色社区。
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圳近50%的市域陆地面积纳入禁止开发建设范围。同时,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全市供水储备能力提高至60天;提升防洪排涝安全水平,全市整体防洪潮能力达100—200年一遇,内涝防治能力基本达20—50年一遇。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市气候适应能力有效提升。
深圳还通过创新设备和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目前已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级地面标准气候观测站点,形成多层次监测框架。同时,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率先发布气象灾害综合风险“一张图两清单”,为市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健康保健和防护指南。
面对试点建设新任务,深圳将继续高位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科学布局,以“新”谋进,打造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深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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