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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提交申请验收或终止结题材料公告
根据《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暂行)》(汕科字〔2014〕8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今年5-6月份印发了书面催促通知,要求2015-2018年已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或者终止结题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但截至8月31日,还有部分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尚未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或者终止结题(详情见附件)。现以网上公告形式,再次催促,公告期为9月1日-9月15日,时间15天。请各相关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在公告期间内,提交科技项目验收或终止结题有关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验收材料提交;对无故拒不接受项目管理、不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或者终止结题材料的承担单位,我局将按照《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管理。
联系人:林植峰
电 话:3369796
地 址: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222室科技业务科
附 件:2015-2018年已立项市级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015-2018年已立项市级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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