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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2019-04-03 10:06
  • 来源: 法制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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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4月2日讯 记者 王斗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2日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法定责任,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栗战书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就是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实施法律规定,纾解中小企业困难,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导中小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发挥好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推动区域城乡平衡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栗战书强调,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要在全面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新增内容、法律制度和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一要遵循依法原则,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扎实的工作、翔实的数据、真实的案例说明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有创新性、能见实效的建议。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发现研究分析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落实、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法律和政策落实不好、效果不彰的问题。三要改进方式方法,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解剖,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四要保持良好作风,了解真实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务求取得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介绍了执法检查前期准备情况和工作安排,国务委员赵克志代表国务院介绍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副委员长郝明金出席会议。

执法检查组将分赴6个省(区)进行实地检查,委托8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冀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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