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蔡文晖)昨日,市委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市委宣讲团赴各地各单位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目标上来,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经市委同意,由市委宣传部从4月16日开始,持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
《通知》就认真组织做好市委宣讲团赴各地各单位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立足实际,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使宣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宣讲报告会。要组织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理论工作者、学校师生、基层干部群众参加听讲。
二要开展面向基层宣讲。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要参照市委宣讲团的做法,选调当地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组成宣讲队伍,分赴乡镇(街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
三要严肃宣讲纪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地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有力推动宣讲工作开展,确保管辖范围内举办宣讲报告会政治导向正确。各级宣讲团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政治导向,在一些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上,一定要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全面解读、准确解读,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四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扩大宣讲影响,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这次宣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市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热潮,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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