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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 2019-10-12 17:27
  • 来源: 汕尾市科技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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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信息、宣传、档案、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规划法规科。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科技创新强市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形势分析以及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工作;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相关法规规章的配套制度和重要文件、重大会议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工作;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负责科普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财务监督科(专家服务与引智管理科)。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评估、监管的有关规定,对科技项目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立项前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的情况制定科技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拟订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业务科室履行和落实对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管理、绩效评价以及安全性、规范性的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以及开展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对企业的科研信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配合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出国(境)培训计划,提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监督实施,承办本市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出国(境)培训和考察交流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与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科技业务科。拟订产学研结合、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担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建设和推进创新技术、科技服务工作;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技术转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数字政府、消防技术、节能环保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统计、科技特派员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提名、社会力量设立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境)外的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履行对科技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和配合做好对企业的科研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政策跟踪落实和审计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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