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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汕尾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构建优良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助力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辖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114号)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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