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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2020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并按《申请表》后“企业申报材料附件”的要求,附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受理。并将《申请表》与《申报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电子邮箱swkjyw@126.com。
二、业务受理
按辖区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应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经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受理地点联系人:林之霖,联系电话:18819555522;
业务咨询:科技业务科 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1: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5:申报单位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申报单位).xls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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