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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发动组织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址后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xm.gdstc.gd.gov.cn/gqxh/login网址填写申报。各申报单位在网上完成申报后,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后,正式行文推荐到市科技局受理。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
(二)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7时。
三、受理地点
汕尾市汕尾大道228号4楼,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四、业务咨询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科技业务科,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3〕12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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