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百千万工程”开展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2024-2026年)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3〕1649号)《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汕科字〔2024〕23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前期我局面向全市40个乡镇开展了新一轮科技需求征集,现结合各乡镇科技需求,征集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帮扶我市40个乡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要求
承担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应聚焦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精神,在省、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下,配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开展科技帮扶工作,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开展科技帮扶形式包括:
1.政策宣传解读。将党的“三农”政策、“百千万工程”政策、科技政策等进行宣传讲解。
2.科技资源集聚。帮助服务对象对接科技资源,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将人才、项目、资金、平台等科技创新要素向乡镇集聚。
3.科技成果转化。以乡村产业需求为导向,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在当地落地转化与产业化,以科技创新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4.知识技能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交流、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辅导和培训,培育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5.技术难题攻关。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关键难题,开展联合科研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
6.其他服务。“三农”的科技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应为广东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所对接帮扶乡镇的技术需求,热心“三农”工作,具备良好的对接基础和科技服务能力。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原则上应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团队负责人,鼓励专业互补组团申报,满足乡镇“全链条”科技需求。对帮扶效果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上一轮选派团队,鼓励在新一轮选派中给予延续支持。县域布局设点的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的团队优先帮扶县域布局设点属地乡镇。驻镇帮扶周期一般为3年,驻镇帮扶年累计天数不少于90天。
(三)按照“一人一团一任务”的原则,每名农村科技特派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承担一项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重点派驻任务。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对接乡镇。根据《汕尾市乡镇科技需求汇总表》(附件1),农村科技特派员自行组团,赴意向乡镇开展实地对接,与乡镇人民政府(驻镇工作队)建立联系;双方依据技术需求和专业匹配度,商讨结对。结对成功的乡镇应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出具《乡镇推荐函》(附件2),推荐函需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驻镇工作队队长签名,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原则上每个乡镇只出具一份推荐函,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只接受一份推荐函。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引导和支持对接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填报申请。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与乡镇确定承担的重点派驻任务,由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填报《汕尾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申请书》(附件3)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到乡镇属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三)材料审核。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需求相关性、帮扶便利性、帮扶基础及预期成效、推荐函意见等进行初审,并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乡镇推荐函》的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评议审核。市科技局根据需求相关性、帮扶便利性、帮扶基础及预期成效、推荐函意见等进行评议审核。对于无意向申请帮扶的乡镇,市科技局将根据申请团队的专业领域进行指派。
(五)名单公示。
(六)报送省科技厅复审认定。
四、联系方式
(一)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1.汕尾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3203163
2.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8821504
3.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6869060
4.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5508985
(二)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业务科 0660-3364002
附件: 1.汕尾市乡镇科技需求汇总表
3.乡镇推荐函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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