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宣贯,推进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8月12日,省科技厅联合省科学院组织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宣讲会。
《条例》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完善全省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科技创新筑牢法治保障基石。
本次宣讲会市科技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局长林博府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并要求干部职工要全面了解、深刻领会《条例》内容,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到科技创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汕尾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有关科研机构、孵化载体等单位也组织了人员线上参会。
市科技局干部职工收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现场
海丰县市科工信局干部职工收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现场
陆丰市科工信局干部职工收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现场
本次宣讲包括《条例》成果转化、科研机构内容以及《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解读,旨在通过政策宣讲、2024年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发动科研人员结合自身视角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宣传解读,“以赛促宣”,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深入了解《条例》,形成“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的科技政策宣传工作格局。
近年来,在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方面,汕尾先后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推进全市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制造业当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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