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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0-07-06 16:3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3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装订,同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汕尾市科技局。

  二、时间安排

  截止受理时间:8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22室。

  四、业务咨询

  科技业务科    叶淮河   电话:336979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368号)



汕尾市科技局                 汕尾市商务局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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