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决定开展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第二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时间安排
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第二批)工作,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6日(17:00)。
二、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应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时,其“主管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相应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汕尾高新区。
(二)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第二批)工作采用在线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新增“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第二批)”项目,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在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一)网上申报材料。
1.企业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上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市科技局。
2.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后,请到广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gdzwfw.gov.cn)选“法人事项”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务事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提交申请。
(二)纸质申报材料。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和广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请按照要求装订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送汕尾市政务服务大厅受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
(一)受理要求。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内申报材料后,于12月9日前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与申报材料,送汕尾市政务服务大厅受理。
(二)受理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三)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市民服务广场3楼综合窗口。
(四)受理地点联系人:黄小芹
联系电话:13302688098
(五)业务咨询:市科技局 叶淮河
联系电话:3369796
附件: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第二批)培育推荐汇总表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6日
附件
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第二批)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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