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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申报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附件3),并按《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流程》(附件4)的申报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二、受理
1.受理要求。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申请受理。
2.受理时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市民服务广场三楼综合窗口159—164号窗口,受理地点联系人:黄小芹,联系电话:0660-3828033。
业务咨询: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或科技业务科陈耀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1.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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