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中梗阻”中科技类惠企政策通达不畅的现象,贯彻落实《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汕府办〔2020〕14号)“双倍增”工作精神,加大对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我局决定对辖区内各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广东省高企入库培育等操作指引培训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征集“双倍增”计划培训第三方机构,承办汕尾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广东省省高企入库培育操作指引培训辅导工作。
一、承办机构条件及评分标准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20%);
2.具有承办地市级及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辅导经验(30%);
3.现场阐述对承办汕尾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入库培育培训辅导思路,包括组织形式、程序、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25%);
4.报价不得高于4万元,按上限报价得25%,报价每降低0.1万元加1%。
二、有关要求
1.承办机构应承担“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广东省高企培育入库操作指引培训班”4场;
2.通过培训,了解摸底有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广东省高企培育入库意向的企业单位,为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服务;
3.严格按照要求,确保2021年汕尾市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入库培育等申报材料有质的提升。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有意承办者,请于2021年4月24日17:00前到市科技局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我局将按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给予评分。最终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并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21年度汕尾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广东省高企入库培育培训承办机构报名表;
2.统一信用代码证;
3.承办地市级及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自身获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科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22室
联系人: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2021年度汕尾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广东省高企入库培育培训承办机构报名表.doc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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