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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 2016-07-15 00:00
  • 来源: 汕尾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swslyj
  • 【字体: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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