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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