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汕尾市林业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林业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指引
  • 2006-12-08 00:00
  • 来源: 广东省林业厅
  • 发布机构: admin
  • 【字体:    

粤林[2006]169号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公布由省林业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第1-25项)、国务院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第26-29项)和按一般业务管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第30-38项)的名称、实施机关、承办机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通告。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林业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林业局”,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