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部署双节森林防火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陆河县出台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一、县政府于9月20日发出《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通过县电视台每晚播放,并在全县各村委、广场等人流密集地方张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因燃放孔明灯引发森林火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1日向全县各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发出《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各镇政府、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消防、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于9月25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孔明灯专项执法行动。
三、县政府于9月28日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今冬明春尤其是国庆、重阳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县林业局于9月29日召开全县专职护林员工作会议,部署当前护林防火工作,要求全县护林员要加强国庆、重阳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开展宣传及巡山护林,同时还印发了10万份《森林防火告知书》由护林员分发到全县各村(居)委、城镇居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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