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我办组织编制了《汕尾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告之日起7日内);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点击本文下方链接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
汕尾市林业局,联系人:肖尤青,联系电话:0660-3367373;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箱(465558333@qq.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专此公告。
汕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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