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汕尾市全面落实“四个一”工作法,助力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成立“一个委员会”。汕尾市在村(社区)“一约五会”基础上首创“绿美生态建设委员会”,形成“一约六会”制度,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绿美建设规划、生态管护、公共绿地设施维护等工作,切实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市863个村(社区)已全部成立绿美生态建设委员会,全面推进村(社区)绿化美化工作。
二是召开“一场动员会”。各村(社区)利用春节假期,组织召开“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动员村(居)民认捐认种,开展义务植树,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尽力,绿化美化家园”良好氛围。如市城区马宫街道长沙村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等活动,发动乡贤累计捐种树木800余棵,其中大王椰树500余棵、香樟100余棵、榕树50棵。红草镇新村村积极发动企业、乡贤、社会组织等各界力量认捐认种,累计种植黄花风铃木、非洲茉莉球、勒杜鹃等乔木灌木1321株,房前屋后点缀“四小园”8个,创建“美丽庭院”37户。
三是修订完善“一约”。全市村(社区)结合实际100%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时补充“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绿美生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呵护者和守护者。如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将“树立爱绿、植绿、护绿、兴绿意识”“开展‘我们一起来种树’行动”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市城区东涌镇碧桂园社区将“人人爱绿、积极植绿、自觉护绿,共建绿美家园”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
四是充分用好“一榜”。发挥红黑榜约束作用,将村(居)民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中的表现作为红黑榜通报表扬(批评)的重点内容,以及“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评比考量重要依据,如陆河县水唇镇所有村(社区)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明确规定“对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好人好事在红榜中公开表扬,存在破坏绿化美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评‘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户’”,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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