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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18 16:0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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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汕尾林业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汕尾林业工作的满意度。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市林业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通过“汕尾市林业局”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共计229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林业局始终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规范答复行为,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办理、未办理等现象。全年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1宗行政诉讼。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按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功能设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优化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流程,用心办好受理“汕尾市林业局”网站留言5条,网民留言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市林业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三审三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在信息公开上传生效前,必须经过“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等不适宜公开的,坚决不予公开。本年度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泄露个人隐私和内容失实的情况。

  (五)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市林业局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通过在“汕尾市林业局”网站设置意见箱、互动板块查询,公开线下政策咨询热线、地址等方式,畅通政策咨询和办事沟通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常态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抓好网站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20.03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及展现形式不够丰富、政策发布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更加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图文、漫画、音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三是持续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切实做好“三审三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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