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汕尾林业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汕尾林业工作的满意度。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市林业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通过“汕尾市林业局”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共计229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林业局始终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规范答复行为,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办理、未办理等现象。全年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1宗行政诉讼。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按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功能设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优化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流程,用心办好受理“汕尾市林业局”网站留言5条,网民留言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市林业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三审三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在信息公开上传生效前,必须经过“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等不适宜公开的,坚决不予公开。本年度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泄露个人隐私和内容失实的情况。
(五)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市林业局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通过在“汕尾市林业局”网站设置意见箱、互动板块查询,公开线下政策咨询热线、地址等方式,畅通政策咨询和办事沟通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常态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抓好网站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及展现形式不够丰富、政策发布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更加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图文、漫画、音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三是持续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切实做好“三审三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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