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地址: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029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部署要求。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等。2022年局网站发布信息198条,公布汕尾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2年度汕尾市林业局预算公开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其中1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宗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申请内容给市民。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办理、未办理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信息、解读形式、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情况,进行整改、依程序公开,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栏目更新。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有关通知,及时更新图片新闻,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栏目信息。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关于印发《汕尾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局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2023年,市林业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学习文件解读要求,积极发布政策解读文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尾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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