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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布第1号林长令
  • 2022-05-31 18:51
  • 来源: 汕尾市林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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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汕尾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张晓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逯峰签发汕尾市2022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切实保障造林绿化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等的令》,林长令要求。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林业工作,加快推进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为汕尾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林长令要求要切实保障造林绿化。2022年,重点造林绿化任务已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及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考核工作任务安排,今年考核汕尾市造林工作任务5.59万亩、新造林抚育13.23万亩,资金总需求约7118万元。目前各县(市、区)省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给林业部门营造林建设资金4321万元,资金缺口大,难以完成考核任务。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合理统筹省级涉农和本级资金,有效保障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资金需求。要切实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抢抓造林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森林城市建设,科学生态节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积极推动汕尾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助推汕尾市早日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林长令强调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各级林长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制定落实林长制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力度,结合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开展历年变化图斑的核实和查处,规范用地单位使用林地的行为,严禁无证砍伐、乱砍滥伐、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现象发生。要加大网格员、护林员巡山护林的力度,防范非法使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恢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提升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水平。

       林长令要求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各级林长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要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禁止大拆大建。涉及古树、老树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要依法从严审批,非政策规定特殊情况不得迁移古树名木,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和违法迁移古树行为,坚决遏制“大树进城”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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