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汕尾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汕尾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汕尾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汕尾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