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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怎么理解?
2023-03-06 14:16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为了进一步强化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民法典确认村(居)民委员会具有法人资格,属于特别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作为民事主体,能够根据自己履行职责的需要,从事民事活动,设立民事法律关系,并以自己的财产和经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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