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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能否算作会议有效?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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