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民政局 > 互动 > 民政知识库 >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
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委托具有哪些情形的对象照护未成年人?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委托具有以下情形的对象照顾未成年人:1.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3.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4.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